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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移动运营商员工23人私卖用户信息受审
2011-03-01 11:24 出处:中国手机在线原创 作者:海涛
  众所周知,电信运营商内部人员向外界提供用户信息是行业公开的秘密。但是今次终于有人落网。

  新京报消息,这些电信运营企业“内鬼”获取机主身份信息后,转发给中间人,再几经转手落入调查公司之手。日前,北京地区23名被告人因涉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罪在北京二中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3月至案发,黄伟帆等电信单位工作人员与路宽等人串通,将电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黄伟帆等7人被控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北京龙江君威信息咨询中心负责人刘红波等人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提供给他人或相互倒卖,被指控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另外,有一人涉嫌包庇罪,一人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

  龙江君威信息咨询中心负责人刘红波被列为第一被告。据其交代,她和男朋友来京以后,在网上看到别人买卖信息无本万利,于是开设北京龙江君威信息咨询中心,向调查公司或者个人出卖个人信息。“经营范围”不仅涉及手机机主和车主的身份证信息、户籍地址、手机通话清单,甚至还能定位手机所在地。

  买卖个人信息的双方分别在QQ群里发布资料,洽谈生意也大多在网上进行。庭审时,检方出示了打印出来的厚厚一叠QQ聊天记录。

  刘红波称,她通过QQ群,联系到“买方”,再寻找可提供个人信息的“卖方”,自己从中赚取差价。其中,手机定位服务包月2000元,能提供50次指定号码的定位。而一般机主的个人信息,售价仅为30余元一条。

  对于信息的最终流向,刘红波称自己并不知情。“都卖给了调查公司,这个行业有规定,不允许问。”

  证据显示,刘红波用作买卖个人信息转账的卡上资金来往共10多万元,涉及个人信息200余条。对此,她含糊地表示,自己平日不管理账目,而是由其男朋友掌握。

  但刘红波的男友受审时,却将责任推到她身上,“在网上发广告、打电话联系人,这些都是她做的。”

  在被告人当中,来自几大手机运营公司的“内鬼”起到了关键作用。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公民信息后向外转发,才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被几经倒手,落入“买家”手里。

  北京京驰无限通信技术公司运维部经理谢新冲,利用移动对该公司GPS定位功能的授权,私下为多家调查公司提供手机定位服务,收取高额费用,获利9万元。受审时他说,正是因为有高价回报的诱惑,他才做起了这门生意。

  电信企业客服中心职员黄伟帆说,他踢球时认识了朋友刘远洋,刘知道他是电信企业客服职员、有查询权限后,央求他帮助查询老同学的个人信息,以取得联系。黄伟帆答应下来。此后,他又陆续帮助刘远洋查询了几十名手机机主信息。作为报答,刘远洋每逢过年过节都向黄的银行卡里打“过节费”。

  负责某电信单位投诉工作的张萍也有查询机主信息的权限,而她是帮助其男朋友提供信息,再由男友转卖。“我没有从中赚取一分钱。”她说。

  目前,国内运营商内控机制还存在严重问题,同时由于电信企业类似行政的管理体制和司法难以插手等原因,电信部门内部人员倒卖用户隐私的问题虽然相当严重,但是都难以受到处理。

  由于隐私被肆意侵犯,很多人都有过一旦在电信企业营业厅办理业务提供联系方式后,随后受到骚扰的推销电话的的事情。比如新用户,尚未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其他人的情况下也受到电话骚扰,显然就和电信企业出卖用户隐私有关。

  隐私保护问题还对电信部门的很多政策推广构成阻碍,比如手机实名制,不少政协委员表示对隐私问题的担忧。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11/article/11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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