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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称我国上网费只占居民收入百分之一
2007-05-18 10:36 出处:中国手机在线原创 作者:海涛
  面对世界银行报告的责难和目前网络上对电信行业垄断与腐败风起云涌的声讨,继某些“专家”出面之后,信息产业部有关官员也以官方姿态出面“驳斥”。清算司负责人5月17日对媒体表示,中国国上网资费“完全市场定价”不存在垄断。

  信息产业部的这位官员还称,中国的上网费用只占居民人均收入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这一数据和世界银行调查组以及网络上网民计算得到的数据相差非常悬殊。

  同时某媒体还称目前上网费用相对语音通话费用来说,实际上是价格更低。在我国语音通话占电信运营商收入的80%,但是由于语音通话使用的带宽非常低,所以带宽站用只有20%,而20%收入的互联网却占用整个通信带宽的80%,所以这么看来,上网费用实在太低。

  这位官员认为,政府定价的只有拨号上网每分钟0.02元的通信费即电话费,其他如ADSL、无线宽带等都是市场定价。

  该官员举出世界电信联盟的标准,“互联网资费占人均国民总收入的百分比,指的是每月20小时上网费占人均国民总收入的百分比,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上网费高低”。该官员称,以北京北京网通的20小时每月的套餐计算,只需要支付24.5元。而按照2006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年收入大约为2万元,互联网资费占北京市居民人均收入的百分比为1.47%。

  信产部某官员观点在某媒体文章发布后立即在网络上引起了反弹,在众多愤怒的骂声后面,理性的网友指出了信产部官员的欺骗。

  对于“市场定价”方面,事实上我国现状是几大国有电信运营商把持市场的局面,他们在各方面管理上都受制于信产部和国资委,而信产部某些官员的所做所为起到的是抑制竞争保护共同的部门利益还是真正想民众之想,努力提高服务降低资费已经在这十年里为大家所共知。

  针对信产部官员提供的数据,网友指出是以“特定标准在特定使用下计算出来”的数据,根本没有说服力。

  首先是世电联的“每月20小时上网”,是多年前网络使用很少的时期提出的一个参考标准,并非目前通用的标准。以这样过时的无人认可的“标准”来说事,实在是很可笑。同时目前宽带上网人群,特别是发达国家、发达地区的每帐号每月上网时长通常都在100-200小时。并且目前国际通行的计算标准都是按照宽带包月计算,信产部的这位官员拿出这个“20小时时间”的标准没有任何说服力。

  另外,该官员举例20小时套餐实际是使用该套餐即使该月不上网也得缴纳该费用,或者说上网1小时也要支付20多元。更夸张的是这些套餐当超过20小时后却要被收取每小时2-4元的高额资费,换而言之,如果正常用户使用这个套餐将产生200-400元每月的资费。

  最后是数据业务费所谓占带宽高的说法,由于目前光钎传输的应用,宽带建设中骨干网络建设成本是非常低廉的,在整体成本中所占比例极低,所谓“争夺最后一公里”才是各运营商着力的关键,所谓以所谓宽带上网占用带宽高的说法来忽悠更是笑话。

  10年来,无论是移动资费降价、单向收费、固定电话从0.20元3分钟更改为0.10元每分钟、漫游资费“复杂难解决”,诸多问题上,我们见到的只有欺骗、再欺骗。不过现在的情况已经大不相同,过去我们知道某些官员可以“引用”某些人公开撒谎的数据来为某些政策开路,之后又推脱得干干净净。当初他们可以这样为所欲为是因为民众接受信息只能通过传统媒体,而今天由于论坛留言板博客等Web2.0的兴起,这样的明目张胆的欺骗只会遭来更多的嘲笑。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07/article/10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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