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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该为短信黑洞负责
2004-08-19 05:17 出处:中华网 作者:
  进入2004年,先后有网易因消费欺诈、新浪因IVR违规、搜狐因强制订阅、空中网因IVR等原因受移动严厉处罚。加上此前被取消全网SP资格的易趣,中国所有知名网站一下子全部变成了直接对用户抢钱的强盗,说其来难以置信,但遗憾的是,99%的SP是强盗这却是事实。

  如果一个好孩子变成强盗,那可能是这个孩子本身的原因。但是现在的问题是99%的SP都变成了强盗,这就不能布涉及到监管方和整体制度的问题了。

  毫无疑问,正是某些监管机构的长期纵容、包庇,甚至亲自参与抢钱行为,才使得目前形成了黑暗的SP群体抢钱现象。而最后仍然是监管机构不作为,在消费者怨声载道,投诉直接到达“市长信箱”直到引导最高领导人亲自干预才有今天移动对搜狐的取消MMS业务一年的处罚。毫无疑问,如果没有领导人的干预,某些监管机构仍然会勾结不良SP继续欺诈消费者。

  而今天,我们来设想一下,电信运营商(由于中国移动目前业务占SP业务的90%-95%以上,所以以下使用中国移动代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两家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自己本身为不良SP提供骗钱、抢钱的平台,而中国移动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这一平台长期为不良SP利用,不间断的欺诈用户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呢?

  事实上,中国移动本身就是这一抢钱行为的帮凶。因为中国移动自身也可以从SP收费中分得15%-20%的“赃款”,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移动和不良SP是一个利益整体。作为利益整体的一员,我们某些官员却让这位本身是运动员的中国移动充当了裁判员的角色。让中国移动依照和SP的合同去监管SP。这是就注定了这将会是多么可怕的结果。自己监管自己等同于没有监管。

  两个月前,欧盟拒绝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其中两点都涉及到国有垄断企业,其中一点就是国有垄断企业的管理和运作上并不是企业形式。而当时中国代表对此回应现在看来是多么的苍白无力。类似中国移动这样的所谓企业已经将中国的形象糟蹋得一干二净。

  不过,这仅仅是中国移动得错嘛?信产部为什么会如此得偏向中国移动?现在我们知道,这一切实际仍然是利益,中国电信运营商和信产部在组织上仍然是一家人,这样得组织形式只能让某些官员将权力在“政府”“企业”之间恶意混淆,玩弄三亿用户之后再把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而这个错是信产部得错?也不是,只能归结到制度得错,遗憾得是制度再改革中仍然受到旧有制度受益者的破坏和干扰,垄断国企的改革,这么多年来,除开造就了成千上万的企业管理者成就百万、亿万身家外,一无是处,其根子也在于牵涉到某些人利益的时候,改革就走向歧途,其结果就是现在这种国企改革的牛皮状态。长此以往,制度上的改革仍然是空谈,或许未来只有变革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此前有学者认为:1、中移动和不良SP的抢钱行为已经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该介入。2、应该成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对移动和SP进行监管。我们认为这是不了解中国国情的天真想法,在触动某些人的“根本利益”的时候不要作此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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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狐最近两天应该比较郁闷,因为中国移动将在未来一年内不跟它搞“彩信合作”,其股价受此影响狂跌。
  
  搜狐“中招”自有其“获罪”的理由,无外乎最近以来管理部门高度关注的“短信黑洞”。事实上,短信黑洞的出现绝非一天两天。以本人近两年的经历所见,曾经了解到一些短信猫腻,与此同时,媒体上也有不断披露,但最终总是不了了之。
  
  现在,随着短信黑洞的“扩张”,终于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搜狐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是这个行业里的标志性事件。短短的两年以来,多少人已经靠短信发家致富,为什么现在仅仅由搜狐来埋单?
  
  短信黑洞长期存在并非网站一家之过。在短信这个行业里,有四个角色:手机用户、网站、电信运营商以及监管部门。手机用户形成市场需求;网站与电信运营商都是企业,提供短信服务,目标是逐利;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行为。短信黑洞与这四方密切相关,除了手机用户作为消费者是无辜的以外,后三方则对短信黑洞的出现以及长期存在都应该负有责任。
  
  应该说,监管部门的一个监管特点就是事前制定规则,事后惩处违规者。现在信产部发出治理短信之乱的承诺,自是负责之举。但是,网站和电信运营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对短信黑洞推卸责任的。
  
  在短信服务市场中,网站与电信运营商是合作关系,双方是利益分享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将短信平台给网站租用,然后获得“租金”。手机用户使用短信服务的同时,移动或联通相应地在其话费中扣除短信服务费,然后再将其中的一部分分给网站。也就是说,网站每一笔短信收入,都是通过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的“账户”
  
  划拨的。所以,如果说网站通过短信服务“行凶”,说电信运营商是“帮凶”绝不为过。
  
  早在一年半以前,本人曾经调查过一起“短信纠纷”
  
  ———一个手机用户没有享受某网站的任何服务,却被对方扣掉了几元钱的话费。当时的调查表明,一家搞短信服务的网站可以随时、随意在机主毫无知觉的情况下扣掉机主的钱。当时,一家网站的技术人员打了一个比方:手机用户的钱袋是敞开的,只要有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平台,网站想当小偷太容易了!
  
  那么,网站把持不住手机用户钱袋的“诱惑”,当了小偷,电信运营商这个帮凶是当定了。当时,电信运营商一位工作人员曾经向本人表示:一旦发现与它们合作的网站有“偷窃”行为,将吊销其牌照,不再与其合作。这或许也就是目前搜狐“中招”的原因。但是这位人士无疑将电信运营商放在了维护短信市场的“裁判”的地位。但这显然是一个尴尬的角色———停掉网站的牌照将失去自己丰厚的利润,这个裁判的公正性如何保证呢?
  
  此次将搜狐“扔出来”的是中国移动,那么中国移动“关键时刻”能够一“扔”了之吗?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04/article/5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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