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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中国电信业-德国电信人士访谈
2004-07-10 14:51 出处:TOM 作者:
  近日中国电信商“四合二”传言四起,甚至又出现了“六合三”的版本,迹象表明这并非空穴来风,分析认为这是电信监管部门希望通过对中国电信运营企业重组达到把中国电信业“做大作强”的目标,但“四合二”是否是一个好的整合方法,颇受争议。

  针对中国电信市场重组的问题,近日eNet记者对电信产业经济专家、德国电信咨询公司德泰通(Detecon)中国总裁魏思文博士(Dr. Stefan Weigand)进行专访,他从一个国外电信咨询专家的角度谈了对中国电信运营商“四合二”以及电信监管部门作用的看法。

  德国电信咨询公司中国总经理魏思文博士(Dr. Stefan Weigand)

  Weigand博士什么时候来到中国?对中国的电信运营市场有什么印象?

  Weigand博士:我是第一次到中国来是两年前,当时中国电信刚刚经历了南北分拆。我感觉中国电信运营环境和国外有很大的区别。中国的管制框架环境似乎不是太清晰,但中国电信市场仍然是一个成长中的市场,不象美国、西欧或日本那样,已经出现饱和的现象,这和中国的整体经济是吻合的。

  和国外相比,中国电信市场的参与者太少了,这么大的市场,目前主要只有两个固网运营商和两个移动网运营商,尽管目前的竞争态势正在逐渐由网络资源的竞争发展到业务层面的竞争,但是总体上来说,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还不够,仍然是很不充分的。但是从基础设施方面,中国已经和国外处于同一水平了

  您认为中国电信业的技术不低,竞争不强,那么您认为中国这个市场可以容纳多少家电信运营商?

  Weigand博士:现在中国的固定网和移动网基本上都是双寡头垄断的局面,政府允许加入的电信行业参与者比较少,并且政府仍然对电信业的竞争有一定的干涉,竞争确实还很不充分

  以德国为例,德国有固网运营商200多家,移动运营商6个,竞争就相对比较充分。实际上谈竞争应该分几个层面,牌照也有几种,包括基础网络运营牌照、电信业务运营牌照等,这应该要分开来看待,因此,很难简单的说中国市场容纳几个运营商就最合适。

  最近有传言称,中国政府正在考虑把四家运营商重新组合成两家,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Weigand博士:当然“四合二”的传言也有积极的意义,这至少表明政府在考虑怎么更有效地利用资源,监管机构也希望做出更好的变革,使市场更活跃,但是从竞争态势的发展来说,“四合二”并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行业的变革首先需要有明确的目标,比如要达到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市场自由度、减少行政管制等,这是目前中国电信市场需要的变革,并且符合对WTO的承诺。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应该引入更多的运营商,而不是减少运营商。

  按照传言,“四合二”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网通,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原有的品牌属性可能就会产生巨大的变化,原有的股东和股民可能就不愿意再继续持有股票

  另外从政治的角度来讲,如果中国真的把运营商由四家变成两家,那么,对于其他在将来可能进入中国电信市场的国际运营商而言,可能将会有很多顾虑:他们会担心进入这个市场得不到相应政策的保障。

  从您来到中国到现在,您感觉中国电信市场整体是不是在朝着一个更市场化、更积极的方向发展?

  Weigand博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南北分拆并没有取得预想的目标,尽管法律上允许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进入对方的市场开展业务,但在南方中国电信依然是一个垄断的运营商,而中国网通非常弱小,在北方则恰恰相反。

  因此我认为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中国需要引入更多的参与者,比如那些没有基础网络设施的纯业务运营商。并且增加这些业务运营商之后,可以大大促进中国电信批发市场(wholesale market)的发展,目前,中国尽管有良好的电信基础网络设施,但还很不饱和,利用率很低。电信批发市场的发展,有赖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您是否认为提供基础网络和提供业务的牌照应该完全分开?请介绍一下德国的经验?

  Weigand博士:德国有200多个固网运营牌照,但除了两三个运营商以外,其他运营商自己都没有网络,他们只是通过租用主导运营商人的网络资源来提供一些电信服务,他们可能很小,但是通过对用户需求准确的把握来提供特色的服务,同样有自己的生存空间,并且可以有效地促进整个市场的竞争。

  中国电信市场比较特殊,以移动市场为例,中国移动有GSM网络,中国联通则有GSM和CDMA两个网络,也就是说,中国移动市场有两个运营商却有三个网络,这个现象很特殊,通常基础网络运营商的数量要少于服务提供商,而中国却刚好相反,这并不是一个常态的市场结构。

  网络运营牌照和业务运营牌照并不是要截然分开,但是在目前中国电信业的情况下,需要引入更多的业务运营商。因为所有的业务运营商都要有自己的网络的话,那可能会出现重复建设的情况。

  关于牌照的数量,这不应该由监管部门来决定,而是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只要还有盈利空间,自然会有新的加入者,适者生存,市场会决定合理的牌照数量。当然,无线通信比较特殊,因为它有频谱的限制,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发挥较大的作用。但监管部门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引入和保证公平的市场竞争,比如互连互通、结算费用、节点共享等。

  您觉得中国电信业怎样才能“做大做强”?“四合二”不是一个途径嘛?

  Weigand博士:通过“四合二”想达到“做大做强”的目标完全是南辕北辙,规模不是通过简单重复叠加就可以变大的,而做强则需要引入更多的竞争,通过市场的促进来“做强”。目前中国电信市场就是要引入更多的没有网络的业务提供商来促进竞争,在竞争中变强。

  另外,中国可能担心未来国外的运营商进入中国,会影响中国的运营商,但实际上这种担心并无必要。不管是AT&T,还是Vodafone(沃达丰),还是德国电信,他们都不敢进入中国做基础运营,因为中国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政府把牌照按照区域(比如省)来发放,那么,国外运营商会通过自己的品牌、服务等优势,可能在中国的区域市场上争取一席之地。

  那么避免重复建设呢,这难道不是“四合二”很好的理由嘛?

  Weigand博士:我不认为一个固网运营商+一个移动网运营商的整合能避免重复建设,就国际上来说,政府对于基础网络运营商的管理,也是一个重点,但牌照的发放,仍然应该是市场取主导作用。

  中国电信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是信产部和国资委,您怎么看这种监管体系和这种体系的监管效率?

  Weigand博士:国资委和信产部的区别在于职能上,信产部最主要的职能是促进市场的竞争,包括牌照的发放、互连互通等问题,这和英国的Oftel以及德国的RegTP所取的作用是类似的。而国资委则是对资产本身的管理,他们相当于国有公司的股东或董事会的角色,德国的财政部也扮演过类似的角色。但随着私营化程度的加深,国资委的角色也许会逐渐淡化。如德国电信业在20世纪90年代私营化之后,财政部所起的作用就变得很小以至于最后没有。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监管机构怎么才能更有效地激发整个行业的活力?

  Weigand博士: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电信业在最初都是由国家直接管理,但是发展到现在,监管机构已经变成一个纯粹的行业机构了,它的角色,就不再是个国家机构了,它的作用也变成保证和促进行业竞争。但在国内,信产部的角色比较特殊,它还是一个部,有很多行政上的色彩。

  政府需要限制监管部门的权力,而不是进一步扩大。 行业监管机构应该更多地关注互连互通、发放业务牌照、促进行业竞争等方面。对行业监管部门自己来说,他们都趋向于扩大自己的管理范围,但的行业管制机构的权力都需要限制。

  您认为监管部门的作用和市场的作用是一个什么关系?两者如何平衡?

  Weigand博士:监管部门的作用是制定一个法律框架,在这个框架内使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换言之,如何让市场能够决定更多才是监管部门的目标。

  中国出现很多的恶性竞争现象,国外是如何避免的?

  Weigand博士:对于处于垄断地位的基础网络运营商,给别的业务运营商提供网络确实会有不情愿的心态,我觉得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解决。

  首先,对于管制机构来说,一定要制定法律,使得互连互通成为运营商不可违抗的义务,如果违抗,要有相应法律的制裁。  (按:可能Weigand并不熟悉中国国情,即使制定法律,再发生“互连互通”,在司法并不独立的中国,连如此大的行政压力都无法解决的事情,怎么可能由司法解决得了的?)

  另外,基础网络运营商也要认识到,互连互通其实也并不仅仅是一个被动的履行义务的过程,出租网络资源同样是有利可图的一种业务。

  WTO之后,中国的电信市场将会逐渐开放,您认为国外运营商的机会在哪里?

  Weigand博士:目前国际运营商仍然不可能在电信运营公司取得控股的权力,而他们也不太可能以并购的方式进入中国。目前国际运营商在中国还只能提供缝隙市场服务,比如SKT和联通合资做SP技术提供商,法国电信和中国移动合作建立研发中心等。

  我认为在一个较长的阶段,中国有可能将被国外运营商看作一个技术和创新的摇篮,从厂商的角度看很明显,比如西门子把3G的研发中心发到了中国,国外的运营商可以通过和中国运营商合作的方式逐步进入中国市场。

  您认为3G牌照发放的时间是否已经成熟?您如何看待3种3G标准在中国市场的前景?

  Weigand博士:牌照发放时机的一个重要因素式技术本身成熟度,包括网络设备、终端方面的技术都很重要,我认为目前信产部采取的谨慎的措施,是比较合理的做法,因为技术也不是足够成熟,并且从其他国家的3G发展经验来看,除了日本外,都还没有盈利,可以说,3G的时代还没有真正到来。

  我认为比较重要的是,在发放3G牌照的时候,必须对运营商的资质有足够全面的考虑,并且要规定明确的义务。比如说,颁发牌照除了让运营商有经营3G业务的权力外,还需要规定这个运营商需要在什么时间之前完成建设一定规模网络,什么时间之前用户要达到什么规模等,这就对运营商的资本、经营能力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

  技术上而言,3个3G标准各有优势,很难说哪个更好。如果中国政府要大力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标准的话,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但是就应用广度而言,从目前情况看,可能要比WCDMA和CDMA2000有所欠缺。

  德国电信咨询公司总裁魏思文博士(Dr. Stefan Weigand)简介:

  魏思文博士毕业于德国赫里尔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继而于1992年获博士学位。自1998年起曾担任德国赫里尔大学教授、德国Kienbaum管理咨询公司公共事业部顾问、i-Tel服务公司CFO、德国电信咨询公司波恩总部的高级和战略组织管理顾问、德国电信移动公司3G市场进入战略项目经理、德国电信IP战略设计总监,曾负责中国某客户的战略规划体系设计等。

  基于魏博士丰富的国际电信咨询业务经验及对中国文化的厚爱,自2004年1月份起担任德国电信咨询公司驻中国总裁。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04/article/4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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