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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三包后的防假技巧
2001-12-21 17:47 出处:赛迪网 作者:罗仁宵
  手机“三包”规定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极大的作用,但消费者也不要以为有了“规定”,手机消费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因为在目前的手机市场上,还不能全指望商家的自律。消费者在选购时仍需理智谨慎,以防辛苦钱被少数不法商贩的“新招数”给骗了去。

  自我保护不能放松 购机时,除要求经销商按“三包”规定在“三包”凭证或发票上写上手机串号、电池和充电器的型号和批号等内容外,消费者还应对入网证和说明书进行验看,若发现入网证上的数字边界模糊且有重叠感、中文说明书上的字迹模糊或前后颜色深浅明显则应引起警惕,以防购入非法改装的“升级克隆”机和以旧机换新壳的“借壳上市”机。

  此外,拿到购机发票后,还应看一下发票上所盖的章和“三包”凭证上所盖的章是否相一致。另外消费者还须注意的是:作为“三包”凭证的保修卡上一定要有经销单位盖的章。如2001年12月9日,上海《新闻晨报》刊登了“低价手机怎能这样卖”一文,主要内容为:数十名读者日前向记者反映,他们购买的某牌号手机的保修卡(修正版)上都没有经销单位盖章。对此,消协有关人士指出:经销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妥的,消费者应尽快让经销单位加盖章,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心不法商的“陷阱” “三包”后,少数不法经销商由于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底气不足”,就用误导的方法来“弥补”,采取的手法是号称自己是“专卖店”、“一级代理商”、“直接从厂里拿货价格便宜但发票不能开”等等。仅2001年11月28日-12月7日,就有15名消费者就此事到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这些消费者不妨仔细想一想,手机“三包”的前提条件是要票据齐全,真正的“专卖店”和“一级代理商”会不开发票吗?如以目前销售情况较好的“诺基亚”手机和配件为例,随便在某个通信城或通信一条街上,都有若干个经销商会自称是“专卖店”或“一级代理商”等,有的还会拿出一些所谓“证书”的复印件给消费者看。而实际上,目前“诺基亚”在上海只有一家专卖店,就是位于南京西路的“诺基亚”(创翌)专卖店;“诺基亚”在华东地区的配件一级代理商也只有“杭州恒晖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一家。这个情况那些自称“一级代理商”的经销商们应该是心知肚明的,但它们不会从“恒晖通讯”进货,因为它们需要的是“价廉”而不是质优,但在销售时却会冒用“恒晖通讯”的名义,这种做法纯属“挂羊头、卖狗肉”!而真正从“恒晖通讯”进货的“诺基亚”(创翌)专卖店等经销商们却从不自吹。这种“假歌”唱得比“真戏”还高的误导“陷阱”消费者应多加小心。

  维修时要多个心眼 “三包”规定中明确了承担“三包”的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颁发的证书,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而由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手机是不实行“三包”的。所以消费者在手机维修时要多个心眼,一定要到有“三包”维修资格的正规维修部,千万不能找无“三包”资格的“维修点”去修理。因为这些所谓的维修点中不少“维修人员”的水平最多只能是“涂涂红药水”,而蒙人斩客的水平却是“一流”的,“小修变大修、大修成废品”则是常事。如消费者贺某2001年11月20日买了一台手机,12月9日出了一点小故障,图方便到附近的“维修点”去修理,结果“小故障”未除,还出了“大毛病”。后来得知,这个“维修人员”原来是修皮鞋出身的,后经极短期的“自学”便加入了“手机维修赤脚医生”的行列。

(本站按:实际上所谓“非原装配件质量差”是完全错误的。实际上正常渠道的非原装配件的质量不但比比原装的差,相反大多数比原装的好。应该是不要买劣质的非原装产品。)
  单买配件要谨慎 一些消费者认为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价格较低,所以单买时比较随便,殊不知小配件有时会惹出“大麻烦”。2001年11月27日,消费者时某购买了一台“诺基亚”8250手机;12月5日,时某花40元在一家路边小店买了一块杂牌电池,用了仅2天,便造成“死机”情况。经鉴定,“死机”原因是由于时某所买的杂牌劣质电池在使用时出现瞬时放电电流过大而将功放击穿所致。这种明显因消费者的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手机损坏是不实行“三包”的。所以说,消费者在单买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时要谨慎,因为电池等配件的质量不但直接影响到手机的使用质量,而且还和手机的“包”修有一定的关联。消费者应尽量购买手机生产厂的原厂配件,因为从理论上来讲,原厂配件与手机形成的组合和质量保证应该是最佳的。切忌一味追求“价廉”而购入假冒伪劣品。

本文地址:http://www.cnonline.org/2001/article/1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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